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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滨公(河)行罚决字〔2019〕148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江苏省禁毒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伍佰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04
    决定机关 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