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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奉处〔2021〕262020000782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8.5411万元,罚款34.1644万元,没收产品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18
    决定机关 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