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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昌市监处字[2020]02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162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30
    决定机关 聊城市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