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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龙市监处字〔2020〕137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物价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55.98元,并处罚款4000元,合计4055.98元,上缴财政。???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02
    决定机关 -
    法定代表人 陈作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