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桐市监罚字[2017]042000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办理注销或被吊销执照以及营业执照失效后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0.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1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5-04 |
决定机关 | 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房立春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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