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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下城法罚字[2016]第110157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铁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运输车辆未冲洗干净驶离建设工地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6年09月12日10时30分,当事人浙江铁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董家西路运输车辆未冲洗干净驶离建设工地,污染道路长度5米,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以及《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贰仟壹佰元整。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杭州市建设银行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9-28
    决定机关 下城区城管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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