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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惠交罚[2021]01485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08月04日11时42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惠州市惠阳镇隆伯公坳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东莞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聘用的驾驶员李凡全使用粤SC2141大型客车有班车客运、包车客运的运输车辆未在显著位置挂放标志牌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驾驶员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责令改正通知书、证据登记保存清单、车辆信息、企业信用信息、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18
    决定机关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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