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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深交罚决第ZD09845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2021年05月02日 11时02分在(违法地点)光明区光明大道南太云创谷路口处实施了包车客运经营者、直通港澳包车客运经营者不能提供有效包车合同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壹仟元整(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7
    决定机关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