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旌德县旌缘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6637326-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18民终1723号
    案号 (2021)皖1825执30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旌德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5-12
    发布日期 2021-06-17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安徽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徽省旌德第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徐英光工程款34203元。 二、被告(反诉原告)旌德县旌缘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之日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反诉被告)徐英光工程款2545587元。 三、原告(反诉被告)徐英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被告(反诉原告)旌德县旌缘置业有限公司维修费用1984675.81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