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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瓯市监处字〔2020〕1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二、对当事人处以罚款贰万元,上缴财政;三、商标侵权物品予以没收。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19
    决定机关 -
    法定代表人 姚玉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