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泰环罚字〔2020〕1-03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9-09 |
决定机关 |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