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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深环宝安罚字〔2021〕第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涉嫌未取得中午或者夜间作业证明进行施工案
    行政处罚内容 拟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施工的违法行为,并拟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圆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15
    决定机关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