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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埔建罚〔2022〕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本单位于2022年3月31日对原尚股份总部数智中心项目[±0.000以上]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的行为立案调查。经调查,2022年3月16日,该单位在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东南侧未回填区域地下室顶板临边防护缺失、二层梁板支模区域外架跟不上施工进度等安全隐患,未及时排查及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该单位的违法行为已按要求整改完成,未造成危害后果。以上事实有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6-14
    决定机关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