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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工商海处字〔2019〕第44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三)项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06
    决定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法定代表人 梁忠民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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