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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宜)市监食药罚字【2019】94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无标签且标签标注虚假内容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万(10000元)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06
    决定机关 宜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