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2017)301 |
违法行为类型 | 非法占用土地182.8亩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退还182.8亩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07466.67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限期恢复土地原状处以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8-24 |
决定机关 | 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米东区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