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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17)301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占用土地182.8亩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退还182.8亩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07466.67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限期恢复土地原状处以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24
    决定机关 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米东区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