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梧州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谭锦文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19420631
    执行依据文号 (2014)龙民初字第728号
    案号 (2016)桂0406执19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5-03
    发布日期 2016-12-1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梧州市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欠原告曾明清工程款29万元及该款利息(从2014年10月1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至付清工程款之日止),被告梧州市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于2015年1月31日前付清给原告曾明清;本案案件受理费5650元(与昂已预交法院)减半收取为2825元,被告梧州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负担并于2015年1月31日前支付给原告曾明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