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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梧州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谭锦文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1942063-1
    执行依据文号 (2014)龙民初字第772号
    案号 (2015)龙法执字第0009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4-08
    发布日期 2016-09-27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梧州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欠原告梧州市东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3297507.76元,被告梧州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于2015年2月15日前付清给原告梧州市东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原告梧州市东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愿放弃要求被告梧州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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