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珠海埃尔凯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AROKKIASAMYNGANAMUTHO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71867067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粤0404民初178号
    案号 (2017)粤0404执573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4-17
    发布日期 2017-12-28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珠海埃尔凯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珠海市方园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46,780元; 二、被告珠海埃尔凯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珠海市方园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人民币46,780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50%,自2015年10月28日起计至本判决确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07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535元,由被告珠海埃尔凯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