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泰国东方航空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10158****912K
    执行依据文号 (2016)粤0104民初12621号
    案号 (2019)粤0104执1647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5-20
    发布日期 2019-08-30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请求贵院强制执行(2016)粤0104民初12621号民事判决书,使被执行人向执行人立即返还保证金572102元及利息35629元(自2017年6月3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暂计算至2018年9月18日,实际利息计算至所有款项支付完毕之日); 二、请求贵院支持由被执行人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14166元; 三、 请求贵院支持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的所有执行费用。(以上共计:621897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