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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汴公(消)行罚决字[2018]00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开封京宇电力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千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5-18
    决定机关 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