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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克国土资罚【2018】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你单位将超占土地退还并处罚。2.处以罚款1000平方米10元共计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6-05
    决定机关 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