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衢国税稽罚【2017】2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常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经衢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你单位2014年至2016年存在偷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及相关规定,处以偷税额60%的罚款计34709.42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2-29 |
决定机关 | 市国税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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