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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金环罚字[2019]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堆煤场未采取密闭、严密围挡等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1.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20
    决定机关 永昌县环保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