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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通)食药监食罚〔2019〕020235号
    违法行为类型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25条第1款第2项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18.92元;2、罚款50000元;罚没款合计50018.92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23
    决定机关 通州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