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佛山市博富勤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蓝飞燕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9774240-6
    执行依据文号 (2016)粤0114民初1914号
    案号 (2017)粤0114执252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5-08
    发布日期 2017-11-04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佛山市博富勤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程宣营剩余租金23014元; 二、被告佛山市博富勤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原告程宣营利息(利息以剩余租金23014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15年1月21日起计付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上述支付义务,被告佛山市博富勤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须在本判决指定的日期内履行,如逾期不履行本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38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佛山市博富勤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