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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南银保监罚〔2019〕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一)授信管理不审慎;(二)收取财务顾问费质价不符。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48万元人民币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30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南充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邢敏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