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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南银监罚〔2018〕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人民北路支行向内部人发放消费贷款不审慎行为负有直接经办责任和直接管理责任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人民币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8-03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南充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