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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21〕1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6-07-01至2017-07-31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6-07-01 至2016-11-30 印花税(购销合同)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6-07-01 至2016-11-30 印花税(财产租赁合同)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6-07-01至2016-09-30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6-07-01至2016-09-30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增值税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6-07-01至2016-09-30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11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江海区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