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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衢运政罚〔2020〕J321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8月5日,常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通过道路运输行业综合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0年7月19日7时0分,常山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在客运监测系统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其行为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05
    决定机关 常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