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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滨公(浦)行罚决字[2019]513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易合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违反《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11月13日上午,我局民警在对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巧圆公寓2幢Z*室的浙江易合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网站(www.linkshop.com.cn)进行远程勘验时发现该网站内存在涉毒违法信息。后经对该公司技术部经理张某进行询问时发现系因其审核信息不严导致有害信息存在其公司网站上。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十二项、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浙江易合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警告并处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各城区建设银行(余杭、萧山除外)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13
    决定机关 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浦沿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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