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杭滨公(高)行罚决字[2018]10392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80802违反《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08月02日09时00分接滨江区网警大队移交称:2018年7月30日在对位于滨江区浦沿街道蔚蓝国际2幢905室的浙江易合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网上远程勘验时发现该公司的网站内存在有害信息。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浙江易合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一千元并处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杭州市区各建设银行(余杭、萧山除外)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8-02
    决定机关 滨江区区公安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