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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嘉运政罚〔2021〕0689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5月8日09时45分许,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1522常台高速新塍服务区(苏向)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BJ5553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浙BJ5553驾驶员为潘银岳,车辆所有人为慈溪市公路运输有限公司。客运结算凭据显示站内发车7人,检查时车上有10位乘客,其余3位乘客是在杭州湾高路口上车,每人收取运费180元。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4
    决定机关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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