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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银保监罚决字〔2020〕54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上述行为违反《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对永诚财险罚款50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康国君警告并罚款8万元,对蔡力健警告并罚款6万元。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缴款码(将在处罚决定书送达时告知)到财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银行中的任一银行进行同行缴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三分之一加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29
    决定机关 -
    法定代表人 许坚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