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不同业态的用能主体的供能规模确定方法及装置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201611084284.2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106779186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06 |
申请公布号 | CN106779186B | 申请公布日 | 2021-04-06 |
分类号 | G06Q10/04(2012.01)I;G06Q50/06(2012.01)I | 分类 | 计算;推算;计数; |
发明人 | 李伟昌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奥泛能科技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黄志华 |
地址 | 065001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祥路新源东道新奥科技园南区B座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本发明涉及能源站供能技术领域,公开了一种基于不同业态的用能主体的供能规模确定方法及装置。所述供能规模确定方法包括:分别获取不同业态的用能主体各自单位时间用能的第一峰值负荷,以及各自单位时间的第一归一化数据;根据不同业态的用能主体各自单位时间用能的第一峰值负荷,以及各自单位时间的第一归一化数据,确定不同业态的用能主体之间的用能互补性;根据不同业态的用能主体之间的用能互补性,确定能源站的供能规模。本发明实施例充分考虑了不同业态的用能主体之间的用能互补性,通过确定用能互补性,进而确定为不同业态的用能主体供能的能源站的规模,从而可以大大提高能源站的能源利用率,并降低能源站的供能成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