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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连市监浦罚字〔2019〕A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5000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098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09
    决定机关 浦口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王跃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