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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临东市监处字[2019]24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是否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使用;是否取得有效牌照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27
    决定机关 临沂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鞠秀梅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