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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鲁泰市监罚字[2020]43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决定日期 4416-06-01
    决定机关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