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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南开)应急罚[2021]ZF2-0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以上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六章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处壹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04
    决定机关 天津市南开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