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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镇新安监罚﹝2017﹞126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叁仟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18
    决定机关 镇江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