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大市旅罚字【2017】02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违反《旅游法》第三十四条,依据《旅游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给予罚款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0-18 |
决定机关 | 大理市旅游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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