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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湖德综执〔2020〕罚决字第01-02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限期补办,对当事人处工程造价10%的罚款,计人民币肆万贰仟壹佰贰拾柒元贰角(¥42127.2)。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1
    决定机关 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