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湖德综执〔2020〕罚决字第01-023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限期补办,对当事人处工程造价10%的罚款,计人民币肆万贰仟壹佰贰拾柒元贰角(¥42127.2)。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5-21 |
决定机关 | 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