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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天津市港轩四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宋炳龙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6431359-2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津0116民初1603号
    案号 (2016)津0116执81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民三庭
    执行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12-06
    发布日期 2017-05-10
    已履行
    未履行
    省份 天津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支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罚金案件受理费、保全费1827.06407万元的义务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