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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南区执城罚字[202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山市合生熙景房地产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迁移城市树木,其行为违反《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应予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于2020年12月19日至21日在中山市南区永安三路6号合生帝景城前挖掘城市道路开设路口,在开设路口时将道路上的城市树木进行挖掘迁移,共挖掘迁移胸径为15-18CMCM的腊肠树4株。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02
    决定机关 广东省中山市南区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