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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佛交罚[2021]0129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港口、码头、工厂、矿山、商业企业等货物装载源头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配货
    行政处罚内容 佛山太平洋建设有限公司罚款壹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18
    决定机关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