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粤佛交罚[2021]0129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港口、码头、工厂、矿山、商业企业等货物装载源头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配货 |
行政处罚内容 | 佛山太平洋建设有限公司罚款壹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18 |
决定机关 |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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