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云(消)行罚决字〔2019〕00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云和县立信工艺品有限公司占用防火间距案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位于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白龙山街道城南工业园区立信路2号的云和县立信工艺品有限公司占用防火间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决定给予云和县立信工艺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内持本决定书到中国农业银行云和县支行营业大厅(帐号:19-815101012100435)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云和县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6月11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11
    决定机关 云和县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