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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陕银保监罚决字〔2019〕1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定承担押品评估费,转嫁经营成本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八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31
    决定机关 陕西银保监局
    法定代表人 王洪玮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