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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乌新(消)行罚决字〔2020〕00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新疆吉泰银俪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新市区分公司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25
    决定机关 新市区消防救援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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