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锡林郭勒盟同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冯树刚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8709855-7
    执行依据文号 (2016)内25民初1号
    案号 (2017)内25执恢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2-17
    发布日期 2018-07-3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内蒙古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锡林郭勒盟同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原告许良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人民币2650万元,其中本金2000万元,利息650万元; 二、给付期限:由被告锡林郭勒盟同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8月1日之前一次性给付原告许良人民币1000万元;由被告锡林郭勒盟同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之前一次性给付原告许良人民币1000万元;由被告锡林郭勒盟同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2月1日之前一次性给付原告许良人民币650万元; 三、如被告锡林郭勒盟同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未按上述任何一笔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被告锡林郭勒盟同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原告许良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其中2014年4月16日至2015年4月16日的利息按年利率16.8%计算,2015年4月17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 四、案件受理费196471元,减半收取即98235.50元,由原告许良承担;五、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