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甬公海(江)行罚决字[2020]0071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卡歆(宁波)控股有限公司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4月28日9时许,民警在检查时发现都市仁和29楼卡歆(宁波)控股有限公司的网址被人恶意篡改为色情网站。经查,该公司未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未及时处置系统漏洞,导致危害网络安全后果。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宁波银行湖东支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4-28 |
决定机关 |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江厦派出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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